12月1日,百度針對與頭條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判決結果作出回應稱,“對此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并強調,在對存在異常情況的網站進行提示標注上,“百度對所有網站一視同仁?!?
頭條“可能無法正常訪問”?11月30日,,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責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并在其官網和客戶端顯著位置為原告消除影響。
字節跳動公司訴稱,這些貶損性的虛假描述,和“!”、紅色字體等通常用以對網站進行嚴重警示的標注方式,導致用戶對頭條網站及服務產生負面評價,誤導用戶,惡意阻止用戶訪問頭條網站。
百度方面稱,百度搜索對于所收錄的所有站點均百度搜索的相關舉措均依據抓取日志自動統計、規范進行,旨在幫助用戶防范風險,避免損失。
對可能被劫持、惡意篡改、訪問狀態不穩定的網站進行識別和風險提示,是當前互聯網及領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瀏覽器及殺毒產品都會采用此類做法,其中因此產生糾紛的也不在少數。2006年,Google曾因寶馬使用作弊手段提高自身搜索引擎排名,宣布在德國主網站將其封殺。大眾熟知的360手機衛士也曾因標注功能引發司法糾紛,.終法院判決360公司勝訴。
百度與頭條的此次糾紛發生于2018年,百度的爬蟲在檢索收錄時監測到頭條的官網存在不穩定狀態而自動對其進行了穩定性異常標注。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剛剛對此案件做出一審判決。
頭條“可能無法正常訪問”?11月30日,因人為干預搜索結果、在搜索頁面詆毀頭條,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構成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法院責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字節跳動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50萬,并在其官網和客戶端顯著位置刊登聲明為原告消除影響。
字節跳動公司訴稱,當用戶使用百度搜索其運營的頭條官網相關關鍵詞時,標題下方會出現紅色、醒目的“提醒:該頁面因服務不穩定可能無法正常訪問!”或類似的警示字樣。這些貶損性的虛假描述,和“!”、紅色字體等通常用以對網站性進行嚴重警示的標注方式,導致用戶對頭條網站及服務產生負面評價,誤導用戶,惡意阻止用戶訪問頭條網站。
法院認為,百度針對特定關鍵詞對頭條的搜索結果進行了人為干預,對頭條的搜索結果進行了虛假提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損害了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不僅損害了字節跳動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也因誤導用戶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法院.終認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應事實依據情況下以標紅方式提示網絡用戶,屬于編造并傳播虛假信息,構成了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行為,故應承擔停止不正當競爭、賠償損失、恢復影響等法律責任。
事實上,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發生于2018年初。當時,圍繞信息流推薦業務,百度和頭條的競爭正處于白熱化階段。百度在2017年專門成立了內容生態和市場部,由大市場體系公關部總經理同時兼任部門負責人,業內人士戲稱為“打頭辦”。